12月28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省钱塘江管理条例修改后事权承接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魏鹏程出席会议并讲话,柯桥区府办、上虞区府办、袍江开发区、滨海新城分管领导及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曹娥江大闸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河道总站钱管局副局长徐红权、省钱管局宁绍管理处负责人受邀参会。
会上,我局王建勇副局长介绍了省钱塘江管理条例修改后绍兴范围相关事权承接工作情况;事权移交单位与承接单位就档案资料目录清单进行了移交签字并移交档案资料;同时会议高度肯定了我市在钱管条例事权承接过程中所做工作。
会议指出,《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施行近20年,在流域治理、开发、保护与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是绍兴社会发展,经济腾飞的重要保障。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加快建立相应的审批、监管、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曹娥江(钱塘江)水事秩序稳定、海塘运行安全;二要形成合力,市水利部门要着力加强对上沟通和对下督导,市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钱塘江绍兴段及曹娥江河口段河道管理工作,属地政府要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防汛防台抗旱水平,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三要强化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着力加强海塘(河道)管理机构力量,切实做好人员和资金保障,确保工程运行管理安全。
据悉,此次《条例》修改后,钱塘江绍兴段及曹娥江河口段河道(百官老公路桥至曹娥江大闸段45公里河道和84.4公里一、二线海塘)取土许可、部分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行政审批以及水行政处罚等管理职能下放至我市与所辖的相关区(开发区)负责管理。
来源:市河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