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信息
综合信息  
 
摸底数 补短板 强监管 着力推进山塘管理 全力保障安全运行

日期:2018-0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把水利摆在九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之首,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也强调,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山塘作为农田水利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农业灌溉、农村防汛及农民饮水,加强运行管理尤显重要,我市现有万方以上山塘2801座,总容积7600万方,其中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山塘1855座。近年来,市农水站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以水利标准化创建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进山塘整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山塘整治1610座,其中2017年完成山塘整治102座,总体整治率达87%。主要做法:
  一是全方位调查摸清底数。召开全市山塘信息清查与注册登记工作会议,邀请省级专家到会指导,对清查范围及调查内容全面明确和加以细化。对坝高5米以上、集雨面积大于0.01平方公里、水面面积大于100平方米以上的山塘进行数量、库容、分布和隐患状况等特性指标的全面摸排,并按照山塘坝高、集雨面积、下游人员分布等因素,将全市山塘划分为高坝山塘、屋顶山塘和普通山塘,并建立档案库。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山塘清查1500座。
  二是标准化管理补齐短板。紧抓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契机,针对山塘管理责任主体不落实、人员设备经费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短板”进行全面整改。落实管理标准,对照《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对山塘的管理机构、管护经费、工程检查、维修养护、工程面貌和信息化管理平台等管理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将管理事项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落实管护主体,根据国务院《农田水利条例》和《浙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逐个落实山塘管护主体,确定各山塘所有权人为山塘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截至2017年底,全市2810座山塘管护责任主体已落实到各行政村。落实后勤保障,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要求,编制山塘维修养护预算,经费由财政和管护主体共同承担,财政按照属地政策进行补助,截至2017年底,共落实山塘整治及维修养护资金9300万元。
  三是智能化巡查强化监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推出水利工程巡查安全管理平台,将山塘实时巡查、视频监控、移动办公等功能融入到平台中,对巡查人员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确保及时发现和上报各类隐患,提高巡查效能。按照每个山塘落实1-2名巡查人员的标准,鼓励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物业化管理,同时做好人员电子化应用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截至2017年底,全市2801座山塘基本实现信息化巡查,2017年共举办培训班10批次,培训1000余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新信息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